永久和平發展協會
關於我們 壹、宗旨 鑒於人是國家和地球的主人、個人是憲法和國際法的最終直接主體。創辦人黃千明自1971年為此創立本「永久和平發展協會」。 貳、目標 改革民主普世缺點、對內終結內亂外患,並以「民主永久和平」為核心,制定全球縱向貫徹、橫向一致的「憲法標準示範法」。 參、任務 自我和平、兼善天下:1.人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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