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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光音響申請表單
燈光音響申請表單
1.活動當日需預留3小時燈音架場時間。 e.g 活動於15:00彩排,燈音組12:00開始架場。 收場須預留30分鐘至一小時給燈音人員收場 2.架場前及收場需配合當日燈音負責人員運送燈音設備,約6-8名同學配合搬運。 3.活動當天需繳交燈音費用1700~2500元/天,將於活動結束後給予活動方收據證明。 4.請小心使用燈音器材,未經燈音組同意請勿自行調整器材及使用。 麥克風使用:所有種類麥克風禁止吹、敲、拍、打等損害之行為。 導線類使用:插拔導線前,請詢問音控人員將聲音靜音後再拔除。 5.活動前需提供活動細流一份及表演需求給燈音人員,如有燈光需求,請提供燈光流程一份給燈控人員。 6.如果活動時間有過飯點(8:00、12:00、18:00)需提供燈音組員餐點。 7.每月1號及16號分別發布次月1號至15號和16號至31號通過的活動申請,請申請單位務必於公告前送出表單申請,逾時不候。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求,歡迎詢問學務處課指組或私訊粉絲專頁!
燈音價目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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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光音響組損壞賠償保證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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